关于修订院部学科建设规划的通知

2018-06-15  学科办

各相关院部:

为贯彻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及 “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双一流”建设为导向,聚焦学科内涵建设,推动学校向“教学研究型”大学的转型发展,按照学校要求,请各院部对标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修订院部学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工作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院部修订(2018.6.15-8.15

(一)院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修订“规划”,并认真组织至少包括3名校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论证(在学校组织的审核工作会议上,院部要对论证情况予以说明)。

(二)“规划”一般应包括:1、建设思路;2、建设目标与定位;3、建设任务;4、标志性成果;5、保障措施。院部可结合实际情况添加项目。

注:“建设任务”包括“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 请对标“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见附件),具体到“三级指标”。

(三)“规划”时间为“2018-2020”,即“十三五”最后3年;院部规划统一标题名称为“xxx院/部2018-2020学科建设规划”;标题字体为3号黑体,正文4号宋体,小标题字体加粗,1.5倍行距,A4纸。

(四)院部于815日前将修订的“规划”打印,一式20份报送校学科办。

二、学校审核(2018.8.16-31

学校组织校重点学科领导小组及专家对“规划”进行审核,召开审核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及参会人员另行通知),由各院部院长对本单位修订的“规划”进行汇报(ppt,10分钟),专家组质询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修改提交

院部根据审核工作会上专家所提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进行再次修改,于9月7日前将纸质(2份,院部院长签字、单位盖章)和电子版报送校学科办。

附件: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