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学院关于开展国家中管局重点学科检查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5-09-29  学科办

各有关院部及重点学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 中医药重点学科期满验收和“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将于2015年10月至11月进行,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要求,为全力做好检查和验收准备工作,确保我校国家局重点学科顺利通过检查和验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验收工作主要形式

(一)“十一五”中医药重点学科验收采取建设单位自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专家组实地检查验收、优秀等次重点学科集中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中期检查采取建设单位自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专家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检查验收工作具体要求

(一)各重点学科严格对照检查和验收指标体系(附件1和附件2),准备汇报幻灯(15分钟)及支撑材料,并填写自查报告书(附件3),于10月23日前将自查报告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检查验收专家组将在重点学科汇报、专家组质询、审阅学科建设情况相关资料后,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检查验收指标体系”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打分。验收结果按照专家组打分情况划分等次。

得分≥90分且带“☆”、“★”的核心指标均为“A”级的学科验收等次为优秀(优秀学科数量比例不超过本省学科总数的30%);

得分≥70分验收等次为合格;

得分<70分验收等次为不合格。

验收等次为不合格的学科点,取消其重点学科建设点资格。

请各相关院部及重点学科高度重视,根据以上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李青雅 电话65949704/15890088786

姚建平 电话65949704/15936298812

E-mail:xkjs3381@163.com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