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8 学科办
各相关院部、第八批一级学科河南省重点学科:
为建设好我校第八批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现拟在我校第八批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覆盖的二级学科中进行重点遴选立项建设。
一、申报遴选
(一)遴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标准,择优支持。
(二)遴选办法 学科申报,所在院部初评,学校组织专家及相关一级学科审定。
(三)遴选条件
1、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近三年主持有省级或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发表国家级核心论文3篇以上;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2、学科至少有3个或以上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3、每个研究方向不少于5人。
4、遴选学科分为重点资助学科和一般资助学科2个类型,重点资助学科应具有显著的特色优势和较好发展基础,或有一学术研究方向为所属一级学科的研究方向之一,或对一级学科的某一研究方向有重要支撑。
二、时间安排
(一)11月28日-12月5日 学科申报
请基础医学等8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组织申报二级学科(包括平行建设学科),院部审核后统一将“拟申报学科基本信息表”(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于12月5日前报送校学科办审核,审核结果反馈至各相关院部。
(二)12月6日-12月18日 院部初评
院部组织申报学科填写“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并对本单位申报的二级学科进行初评并排序。初评结果由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18日同“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一式四份)一并报送校学科办。
(三)12月19日-12月21日 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和相关一级学科对申报的二级学科进行评审,确定重点资助学科和一般资助学科。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