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年)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07-17  学科建设办公室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年)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聚焦优势,引领发展。突出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的龙头带动作用,紧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需求布局重点学科。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扶优扶特,凝练学科方向,厚植学科特色,创新组织形态,优化资源配置,以省重点学科建设引领学校争先进位。

(二)目标导向,服务需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河南“十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重点领域,聚焦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完善重点学科布局,培育创新发展优势,培养急需适用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三)分类指导,科学布局。我校作为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在此次申报中学校类别属于A类,重点布局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和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学科,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创新的重大需求。

(四)突出成效,强化管理。建设学科针对期中(2025年底)和期满(2027年底)分别确定可实现、可考核的建设目标与预期标志性成果,明确要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实现路径和成果清单,强化学科组织体系,健全学科运行机制。教育厅将据此对立项建设学科进行期中和期满考核(基础学科仅进行期满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二、立项方式

(一)学科依据。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2年)》以及国家、我省明确的急需、新兴交叉学科等为基本依据,设置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我校拟重点支持现拥有研究生学位授权点的一级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立项建设。

(二)指标申报。我校在立项指标限额内(6)自主确定建设学科,学科建设申报表报教育厅备案后立项;新兴交叉学科可在指标限额外申报,由校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上报名额。

三、立项条件

(一)学科方向。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已形成若干个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创新作用显著。我校申报的一级学科下的学科方向或专业学位类别下的专业学位领域一般不超过5个。

(二)学科队伍。有学术造诣深、年富力强、学风正派、在国内外同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队伍,主要学术骨干在国内同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学术队伍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高比例,具有一定数量的海外留学访学经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且近5年来一般要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前3名)。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11日后出生,新兴交叉学科可适当放宽),倡导学科青年骨干勇挑重担;确因建设需要,学科可设学术带头人,学校予以发文确认。

(三)人才培养。具有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有完善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培养体系,已培养相当数量的高质量本科生或研究生,并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

(四)科学研究。5年来,学科承担有一定数量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五)平台建设。具有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大支撑作用的高水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或人才培养基地。教学、科研条件处于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良好的图书文献和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等。

(六)合作交流。有切实可行的国内外交流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学科学术氛围浓厚,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科研合作紧密。

(七)其他方面。各申报立项建设的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参与人员不得交叉重复,各类成果、平台、项目等不得交叉重复。

四、立项重点

(一)基础学科。加大对“数理化天地生”等基础理科学科,基础医学(含药学)学科,哲学、历史学等基础文科学科的支持,提升基础学科解决重大科学前沿问题、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新兴交叉学科。创新学科组织形态,鼓励探索校校、校所、校企、校地等协同共建模式,推动学科交叉融合。重点布局建设《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新设的交叉学科”、《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2年)》列出的急需学科专业领域、我省重点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急需的新兴交叉学科,以及可以参照教育部近年来每年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 》中的学科。鼓励我校有一定基础的学科积极申报新兴交叉学科。

(三)应用学科。促进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与我省行业产业发展对接联动,优先支持服务智能制造、节能环保、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深度参与全省重点产业链的学科。

五、申报安排

(一)学院上报拟申报学科情况(717日——723日)。各学院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科进行申报,并填写《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拟申报学科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见附件2)。

(二)学校开展资格审核确定申报学科名单(724日——728日)。学校按照立项条件对各学院上报的《简况表》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审核合格结果确定申报学科名单。

(三)申报学科填写《申报表》(729日——825日)。各学院按照申报学科名单,组织学科并确定专人负责填写《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3)。同时,各学科根据《申报表》内容顺序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模板见附件4)。

(四)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上报学科名单(826日——915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学科进行评审,经校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名单,并报送省教育厅。

六、工作要求

(一)学科申报时,一定要了解《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年)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仔细研读《申报表》的填表说明,确保不出现形式性错误。申报期间,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将为各申报学科填表人组建专门微信群,以便做好填报指导和及时答疑。

(二)参与此次申报涉及到的学科成员、团队、项目、平台、成果等均应为一个学科所有,不得与其他学科互用。除相关交叉学科外,其他学科不得使用明显为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的团队、项目、平台、成果。学科填报时涉及到的团队、项目、平台、成果必须与学科或学科方向一致或相关,上述成果主持人必须为本学科成员,确保成果归属学科的唯一性。

(三)省“双一流”创建学科、特色骨干学科是我省学科建设体系的其他类别,不参与本次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其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也不得作为学科成员参加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新兴交叉学科除外)。

(四)学科归属学院应对学科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的所有资源(包括学科团队成员、教学科研基地、设施条件、教学科研项目及其成果等)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资源,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 年)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拟申报学科简况表

3.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

4.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支撑材料(模板)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6.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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