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双一流”创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的公示

2025-03-11  

各学院、部门及附属医院: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创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精神,现将2024年度我校“双一流”创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监督,对自评报告持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3月14日17:30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3月11日